正在北京举行的第29届奥运会,是1990年第11届亚运会之后,我国承办的一次更大规模的国际体育盛会,举世瞩目。北京奥运会的筹办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举办一次阳光、廉洁的奥运会,既是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期盼。
近日,记者采访了解到,自奥运会申办成功后,奥运监督工作以“廉洁奥运”为目标,将预防腐败工作寓于北京奥运会各项筹办工作之中,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奥组委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奥运场馆建设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问题。对奥运筹办工作的监督得到了国内外的良好评价。
资金运行公开,打造阳光奥运
记者从8月1日北京奥运会主新闻中心举行的“节俭办奥运——奥运工程及城市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北京奥运会场馆建设投资预计在130亿元人民币之内,其中中央和地方财政投资约占一半,另一半资金来自社会的融资,包括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捐赠。这些投资包括新建场馆12个、扩建场馆11个、建设临时性场馆8个,改造独立训练馆45个。
关于奥运会运行资金投入情况,北京奥运会新闻发言人刘志介绍说:“北京奥运会申办时的预算为16.25亿美元,这个数字是参照往届奥运会估测的。”
据介绍,自2001年以来,北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共完成投资约2800亿元人民币,其中,城市交通累计投资1782亿元、能源基础设施累计投资685亿元、水资源建设累计投资161亿元、城市环境建设累计投资172亿元。
这些数字的公开恰好符合2003年8月26日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在基本建设中实施“阳光工程”的意见》中的要求,即全市的奥运场馆工程建设必须做到“审批公开、规划公开、用地公开、收费公开、拆迁公开、招标公开、采购公开、施工公开、执法公开、验收公开”。
“1990年,第11届亚运会在北京举办,那时资金运行情况并没有像这次奥运会这样公开透明化。”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对奥组委公开奥运资金运行情况的行为表示肯定。
任建明指出,奥运会是一个超越体育而具有经济、文化、技术等综合意义的国际性项目。筹办北京奥运会必须遵守国际规则,履行国际承诺,接受国际评判和检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是奥运筹办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奥运监督工作的基本措施。而奥运资金运行公开透明,能让捐赠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放心,让关心奥运的国人放心。及时地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能够扩大人民群众对奥运筹办工作和奥运监督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