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7月22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剑英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室主持召开市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组织对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责任的意见》(讨论稿)进行了讨论,征求修改意见。
《意见》由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起草,共分“信息互通、案件转移、有案必查、失责必究”等8个方面、27条。
市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纷纷发言,结合所在单位行业特点,提出了针对性更强、更便于操作的意见和建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剑英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政府副巡视员汤向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邬文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海波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