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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区:把握重点 创新机制 强化对中层干部的全方位监督
发布日期:2011-08-25浏览次数:字号:[ ]

  近年来,武陵区通过开展巡查述廉活动、坚持“廉政月报”制度,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重要岗位中层干部监督,收到明显成效。

  把握重点,切实增强中层干部巡查述廉实效

  自2010年起,针对大部分科局单位重要岗位中层干部主职由单位班子成员兼任的特点,武陵区分两批选择18个正科级单位开展重要岗位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巡查和述廉活动,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一是规范操作程序。首先确定述廉对象。述廉对象的确立重点是选择事关群众利益的管人、管事、管权的科局重要岗位,及在督查督办、政风行风评议中群众满意率不高的中层干部,经纪委全会集体研究后确定;其次开展巡查述廉。述廉对象确立后,成立由区纪委常委带队,纪委委员参与,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参加的巡查组,提前一周发出巡查公示。到评议对象单位座谈、测评、走访、调查,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对巡查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并形成书面点评材料报纪委常委会研究;最后召开述廉会议。现场述廉会按个人述廉、审计部门负责人通报审计情况、巡查组主评、与会人员现场质询、评议员现场打分、公布评议结果、“中层骨干”表态等程序进行。二是开展责任审计。为增强巡查述廉的实效性和针对性,2010年开始,我们委托审计部门对述廉对象开展全面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重点是在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经济项目经营管理过程中,遵守财经纪律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审计组对每位“中层骨干”形成专门的审计情况报告,审计报告做到实事求是、准确客观。一年多来,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共发现和披露35个经济责任问题,目前按要求整改到位29个。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对巡查和述廉会上反映出来的问题区纪委形成会议纪要存案备查,并要求述廉对象在规定时限内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纪委。对巡查述廉评议结果区纪委形成文字综合材料装入个人廉政档案,同时上报区委,抄送区委组织部,并在述廉对象所在单位班子成员会上通报。对巡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由区纪委进行调查核实。2010年,区纪委共向述廉对象所在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10份,督促述廉对象整改问题31个,群众针对重要岗位中层骨干的信访举报批量比2009年下降了32%,针对巡查中发现的两名“中层骨干”为政不廉、威信不高、凝聚力不强的问题,区纪委向市委提出处理建议,区委对其进行了组织处理。

  抓住源头,坚持中层干部廉政情况月报制度

  从2009年开始,武陵区副科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廉政月报”制度。该制度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层骨干廉洁自律工作16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变重点清理为日常监管,做到警钟长鸣。“廉政月报”由两套表格组成。所有副科级以上基层单位中层骨干个人每月填写的“武陵区中层骨干廉政月志”;由各副科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填写、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的“廉政月报表”。廉政月报重点在“清、填、报、审、评、查”六个环节上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日常监管。同时配套建立“廉政月报日常监管个人信息库”,在全面收集、掌握重要岗位中层骨干社交圈、生活圈监督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分类甄别、调查核实,分门别类填入了《中层骨干社交圈、生活圈问题信息卡》,并输入微机。目前,信息库已掌握了11名中层骨干的有关信息,涉及问题21件。根据信息库反映的情况,定期向区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并依据问题大小、性质及后果,采取集中教育、谈话提醒和函询、诫勉、降免等监督措施。二是变年终结总账为按月算细账,做到防微杜渐。“廉政月志”由重要岗位中层骨干对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本人按月认真填写收送红包礼金情况、赈酒请客情况、重大事项报告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单位的“廉政月报表”由单位纪检组织负责人根据中层干部的实际情况填写,班子成员共同签字。通过单位个人双报形式,使重要岗位中层干部时时受到提示,月月受到警醒。2010年,全区400多名中层干部通过自清自查,有19名中层干部拒收红包礼金30万余元,8名中层干部主动向区纪委上交红包礼金17万余元,有价证券8000元;红色名片得到了有效遏制,未发现党员中层干部违规赈酒敛财情况。三是变单一监督为立体监督,做到无缝监管。为防止个别单位将“廉政月报”流于形式,弄虚作假,探索建立廉政月报绩效量化考评体系,做到“三审三看三追责”,即单位纪检组织负责人对单位中层干部填写“廉政月志”和“廉政月报表”的初审、单位“一把手”的二审和由区纪委考评的三审;看党员中层干部报送的情况是否真实,看是否有群众举报,看是否有失职失察等;对执行廉政情况虚报假报的追究当事人瞒报责任,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失职责任, “一把手”领导责任。自“廉政月报”制度实行以来,全区共有11名党员中层干部因虚报瞒报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被追究,立案查处5名副科级以上干部。

创新机制,强力推行干部“五五”管理办法

     坚持从规范干部日常管理、加大干部问责力度入手,积极推行“干部五五管理法”,整肃了干部作风、强化了干部责任。一是加强素质管理,实行“五坚持”。坚持每月第一周星期五为固定学习日,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坚持领导干部每年至少研读5本前沿理论书籍、在中心组讲1堂课、撰写1篇调研文章;坚持45岁以下干部普遍进行学历提升和技能培训;坚持根据干部德才表现和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教育和订单式培训;坚持把学习情况纳入干部考察、考核内容,建立干部个人学习档案。二是加强岗位管理,实行“五定位”。定职业规范,定工作岗位,定工作职责,定工作目标,定奖惩措施,按照“五定位”要求,各单位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狠抓落实,促进和监督干部正确履职、秉公用权、认真负责,做到有职者忠于职守、有权者为民谋利、有责者尽职尽责。2009年,对6名不按章办事、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对8名纪律松懈、不注意小节、表现欠佳的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三是强化作风管理,要求“五严禁”。严禁有令

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推诿扯皮、办事拖拉;严禁索拿卡要、借机谋利;严禁上自由班、“吃空饷”;严禁同城公款吃请、工作日午餐饮酒。市委设立18个作风建设监测点,进行明察暗访。2009年对群众反映较大的12个单位进行重点解剖,对6名一把手进行函询。四是注重预防教育,开展“五必谈”。从关爱干部的角度出发,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发现的问题早提醒、早教育,坚持“五必谈”:民主测评靠末位的必谈,班子不团结的必谈,工作不安心的必谈,作风纪律不严的必谈,履职不称职的必谈。2009年以来,共进行各类谈心谈话达186人次。五是严格责任追究,推行“五问责”。坚持把问责惩处作为监督管理干部的有效途径之一。单位决策失误,单位内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重点工作履职不力,对人民群众及新闻媒体反映强烈的问题,应依法解决而不及时解决的,对相关责任人问责。通过电视、网站、公示墙等平台,公开了市乡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工作承诺、市乡两级主要领导干部手机号码,公示了重大项目决策和实施过程、行政审批项目的收费标准和工作流程,以及为民办实

事的内容和时限等,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并依据工作落实情况实施事后问责。根据年度考核和群众监督情况,2009年对5名科级“一把手”和6名干部进行了书面问责,对年度测评排名末位的8名班子副职实行了强制性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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