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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纠风重点工作的通...
  根据全省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全市2011年下半年突出抓好十二项重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并请认真落实到位。 【点击进入】
 
我市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发布日期:2011-12-2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红网字号:[ ]


      12月21日上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李长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大会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云山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延东宣读了表彰决定。表彰大会上,共有27个城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我省长沙、常德两市获此殊荣。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陈润儿代表受表彰的文明城市作典型发言,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文明委副主任路建平参加会议,常德市委书记卿渐伟上台领奖,省文明办主任宋智富参加会议。
  
  全国文明城市是评价一个地方社会经济总体发展水平、社会整体文明程度最高层次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此次文明城市评选中,长沙市位列全国省会和副省级城市表彰名单第一,常德市位列全国地级市表彰名单第二。这次长沙、常德两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表明,两市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已经走在了全国城市的前列。
  
  此次会上,中央文明委还表彰了一批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我省41个村镇被评为全国文明村镇,其中有4个全国文明县城;53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其中有1个全国文明社区、1个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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